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期印发的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4〕181号)和《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学院对2024年拟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生进行了追加补录,现予以补充公示。
拟获国家奖学金:22社工U(2)徐 娜
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:22社工U(2)靳冰锌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
监督举报电话:18638177555
监督举报邮箱:Hafu_fxyzzzx@163.com
学院
2024年11月15日